高血压危象包括高血压急症和高血压亚急症。
高血压急症(Hypertensive emergencies)的特点是血压严重升高(BP>180/120mmHg)并伴发进行性靶器官功能不全的表现。高血压急症需立即进行降压治疗以阻止靶器官进一步损害。高血压急症包括高血压脑病、颅内出血、急性心肌梗死、急性左室衰竭伴肺水肿、不稳定性心绞痛、主动脉夹层动脉瘤。
高血压亚急症(Hypertensive urgencies)是高血压严重升高但不伴靶器官损害。
高血压危象的处理:
高血压急症:这类病人应进入加强监护室,持续监测血压和尽快应用适合的降压药。
降压目标是静脉输注降压药,1小时使平均动脉血压迅速下降但不超过25%,在以后的2~6h内血压降至约160/100-110mmHg。血压过度降低可引起肾,脑或冠脉缺血。如果这样的血压水平可耐受的和临床情况稳定,在以后24~48h逐步降低血压达到正常水平。下列情况应除外:急性缺血性卒中——没有明确临床试验证据要求立即抗高血压治疗;主动脉夹层应将SBP迅速降至100mmHg左右(如能耐受)。
有些高血压急症患者用口服短效降压药可能有益,如卡托普利、拉贝洛尔、可乐宁。 急症常用降压药有硝普钠(静脉),尼卡地平、乌拉地尔、二氮嗪,肼苯达嗪、拉贝洛尔、艾司洛尔、酚妥拉明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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